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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交通执法案例为全国安全生产执法提供“宁夏经验”
2026-08-01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8-01

  7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典型工作案例选编(2025年度)》,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立案办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对某施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入选。

  2025年4月9日。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工程房建标段施工现场,石嘴山分局执法四大队执法人员例行巡查时,捕捉到惊险一幕:在一辆吊车的吊臂下方,作业人员竟随集装箱一同被吊离地面,而现场无人制止这一违规操作。经调查,劳务单位宁夏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于某某当日未在施工现场,也未安排专人负责吊装现场安全管理,致使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无人纠正。

  2025年4月30日,质安分局正式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于某某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觉接受处罚、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足额缴纳了罚款。

  “这起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违法行为具有瞬时性,且未造成实际事故,如何固定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是关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案例背后,是宁夏交通运输执法机制创新的系统支撑。近年来,执法监督局在五市分局成立质量安全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扩充至53名,专业技术人员增至16名,实现队伍“量”与“质”的双重飞跃。创新建立“先送法、后帮扶、再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包容审慎执法二十条举措,构建“事前主动预防、事中精准监管、事后闭环处置”的全链条工程执法体系。

  此次案例入选,是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深化执法改革、强化工程领域质量安全监管的生动实践,为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宁夏经验”。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