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办证领证经济负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中国邮政宁夏分公司优化警邮便民服务,针对居民身份证个人寄递业务下调全区邮寄资费标准,以实打实的惠民举措降低群众办事成本,提升政务服务获得感。
此次居民身份证个人寄递资费下调实行分区差异化标准,即日起在全区统一落地执行。具体调整标准为:跨省个人寄递由22元/件降至20元/件;宁夏区内银川市三区以外各市县个人寄递由22元/件降至13元/件;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个人寄递由15元/件降至12元/件。调整全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邮寄费用由邮政部门依规收取,公安机关不参与代收。全区严格落实自愿服务原则,充分保障群众自主选择领证方式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领证方式由群众全程自愿选择,窗口严禁强制勾选邮寄服务。群众可付费选择邮寄上门,免去往返跑腿;也可待证件办结后,前往原受理窗口免费自取。邮政部门同步优化制证专线分拣、派送流程,在资费下调的基础上不降服务标准,确保证件办结后第一时间封装派送,高效保障群众用证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