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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一案例 入选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026-06-0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6-01

  日前,在河南郑州召开的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总结会,发布了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监督行政机关履行水利工程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

  5月29日,记者采访了我区入选的该案例办案过程。青铜峡灌区东干渠是采用混凝土全断面砌护的大型渠道。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该渠利通区段采用顶管方式穿越渠底埋设管线。此地土质疏松、地势高于城区,违规施工易损毁渠体、引发决堤,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行为涉嫌违法。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河长+检察长”机制与行政机关磋商。涉事企业即刻停工,并于灌溉期结束后,完成渠堤灌浆加固,彻底消除隐患。2025年10月,经多方实地核查,整改效果获得一致认可。 

  据了解,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水利部于2025年4月共同启动,为期一年,旨在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着力强化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法治保障。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宁夏检察机关联合自治区水利厅部署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水行政执法“守敬”、违规取水等系列专项监督行动,全区共办理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1件,监督清理污染水域171亩、整治河道182公里、治理污染土壤近4021亩,督促整改违规取水自备井1257余眼,督促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00万元。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推进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及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生态保护从“单点整治”向“全域治理”转变。依托“府检联动”协作,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建立7项跨部门协作制度机制,搭建跨区域流域检察协作平台,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协调”的一体化保护格局,实现“一河清水入黄河”。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