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2026年“检护民生”工作。
据了解,2026年“检护民生”工作围绕三类重点展开,即紧盯重点领域,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人群,持续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抓住民生突出问题,助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明确16项重点任务,包括:强化金融房地产等领域涉民生民事监督案件办理,大力做好社保医保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持续推进网络空间依法治理,依法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持续深化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守护食药安全,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加强劳动者保护领域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服务“三农”检察工作,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对16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明确33项具体任务,包括:高质效办理公司、证券、保险、票据和借款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深化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深层次治理;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犯罪行为;持续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监督;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开展加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反家暴多部门联动机制,常态化推进打击拐卖妇女专项行动;深化食药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持续开展治理欠薪专项整治,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民间艺术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公益诉讼;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等。
全区检察机关将综合运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依法办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涉民生案件。主动将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以及社会治理延伸,灵活运用检察建议、专题报告、联席会议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建议,促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完善内部协同机制,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涉民生案件线索以及司法救助线索多向移送机制,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