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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发布5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2026-04-28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4-28

  4月2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新闻发布会,发布5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提前介入,守护“中宁枸杞”金字招牌

  2018年9月至2024年4月,被告人李某军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委托代加工、购买等方式,从被告人徐某民、张某彬、高某军处获得非法制造的“中宁枸杞”注册商标标识包装袋117万余个,在其妻注册的网络平台销售。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李某军住所及仓库内查获未售包装袋31万余个。被告人高某军、徐某民、张某彬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上述包装袋。李某军等人违法所得共计56855.56元。另查明,“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处于有效期内。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明确“中寕枸杞”字样与“中宁枸杞”注册商标是否构成“相同商标”,并建议固定关键证据,准确认定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及违法所得金额。

  同时,检察机关刑事与公益诉讼一体履职,认为假冒包装流入市场,造成商品产地信息虚假,导致消费者误解商品来源,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对4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惩罚性赔偿金及公开赔礼道歉请求。其后,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地理标志产品包装管理不规范、监管缺位等漏洞,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强化授权使用备案、包装物规范印制,并通过“回头看”机制,持续跟踪监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精准追责,严惩网络销售假冒台球桌行为

  明知正品的“JQY”乔氏品牌银腿台球桌只能由秦皇岛乔氏体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其他地方生产的“JQY”乔氏品牌银腿台球桌均为假冒商品,但马某和马某洋确铤而走险。2023年4月至12月,马某从河北、江苏以裸台每张2万元的价格购进假冒的“JQY”乔氏品牌银腿台球桌,并安排马某洋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共销售47张,销售金额156.48万元,违法所得数额43万余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利通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追诉漏犯,并准确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行为性质、违法所得数额及量刑情节。针对审查认定的事实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两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马某、马某洋有期徒刑2年3个月至2年,并处罚金不等的刑罚。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在追诉刑事犯罪的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马某、马某洋通过网络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政机关存在管理漏洞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辖区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和对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日常检查及巡查。此后,行政机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查办知识产权行政违法案件11件。

  行刑衔接,打击假冒洋酒侵权犯罪

  张某某系银川市金凤区某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者。2023年3月,张某某通过来源不明的渠道,购买638瓶假冒的洋酒对外出售。2023年4月,银川市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对张某某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时,对库存的635瓶洋酒进行扣押,张某某为掩盖酒水来源,私刻银川市某某有限公司印章制作假发票并向行政部门提交。经鉴定,涉案635瓶酒水系侵犯商标专用权商品,市场销售价格为754286元,已销售3瓶金额为6720元。

  金凤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张某某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作出行政处罚,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存在以罚代刑隐患。金凤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监督其移送案件。经移送,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检察机关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围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涉案财物等提出侦查建议。最终,公安机关以张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审查起诉。

  因张某某的犯罪行为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追诉张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万元。责令张某某支付销毁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处置费用3950元并就其行为赔礼道歉。

  督促监管,助力地理标志综合保护

  2024年4月22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辖区内部分销售“盐池滩羊肉”、“泾源黄牛肉”的餐饮行业进行调查。发现原州区某音乐烤吧存在以普通牛肉冒充“泾源黄牛肉”进行销售、违规使用“泾源黄牛肉”宣传标语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地理标志品牌权益与消费者知情权。

  检察机关针对地理标志违规使用,行政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机关督促引导某音乐烤吧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同时检察机关联合行政机关、公安、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同堂培训及专项检查活动,做好地理标志知识宣传推介,对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泾源黄牛肉”等地理标志的综合保护。

  数字赋能,守护“中华老字号”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注册商标权利人,国家商标局于1989年认定“同仁堂”商标为驰名商标。2006年11月7日,商务部认定“同仁堂”为首批“中华老字号”。固原市检察机关应用最高检上架的“中医药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走访发现,宁夏某医药有限公司4个分店存在未经“同仁堂”商标权利人许可,在店铺门头牌匾上标识其商标和“北京同仁堂”字样。该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扰乱了市场秩序。行政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部门,对该违法行为怠于查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向其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责令涉事经营主体全部拆除店铺门头牌匾上“同仁堂”标识及字样,同时在辖区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类似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