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中共宁夏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王琼应邀作首场专题辅导讲座。
讲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从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学习教育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与深入阐释。讲座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使全体参训人员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根本性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更加深刻领悟到政绩观问题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关乎检察事业发展根基,切实增强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明晰了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新时代宁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路径与实践要求。
此次读书班为期2天。除专题辅导外,还邀请党的二十大代表、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花园社区党委书记赵耐香结合基层工作实践,围绕“深学细悟正确政绩观,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作专题授课。同时,读书班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自治区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夯实思想根基。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检察办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实干实效,坚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检验正确政绩观的践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