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各级法院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动中持续发力,通过精准打击、联动协作,执结多起“执行难”案件,充分彰显了“拒执罪”的法律威慑力,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李某与刘某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拒不支付12万元离婚补偿款。执行过程中,刘某信誓旦旦地承诺“售房款一到账就还钱”,暗地里却通过公证委托其姐变卖涉案房产,将15.5万元首付款转移至其姐账户,企图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面对法院询问,刘某仍谎称售房款会用于还债。在法院依法拘传时,刘某暴力抗拒执行。西夏区法院迅速固定买卖合同、转账流水等关键证据,认定刘某涉嫌“拒执罪”,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刑事追责的强大压力下,刘某最终认清形势,主动履行了12万元案款。
在另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执行案件中,贺兰县人民法院判决吕某返还彩礼等费用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吕某在执行立案前通过转账、取现等方式,转移了其账户内的20余万元。执行立案后,吕某拒不报告财产,对法院的传唤与查找置若罔闻,甚至在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后仍拒不到案接受拘留,态度坚决抗拒执行。贺兰县法院经研究,及时收集证据,将吕某涉嫌“拒执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经侦查,锁定吕某的行踪并对其依法传唤。在公安机关的询问室里,吕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认错悔过,并联系家属将20余万元案款一次性转入法院执行账户。鉴于吕某拒执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对其从宽处理。
据了解,我区开展打击“拒执罪”行动以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运用网络查控等常规手段,更注重深入排查线索,精准锁定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为后续刑事追责奠定坚实基础。对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法院依法规范核查,扎实固定证据链,及时、高效地将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实现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诉的无缝衔接。“法院+公安”联动机制在打击拒执犯罪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公安机关的迅速介入和精准侦查,有效解决了法院在查找被执行人行踪、固定拒执证据方面的难题,大大提升了打击效率和威慑力。“拒执罪”的严重法律后果,对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心理震慑。在面临刑事追责的压力下,被执行人往往选择主动履行义务,以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行动开展2个月以来,全区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公布线索举报渠道、发布预拘留公告、拍摄普法短剧等方式扩大打击“拒执罪”的威慑力,督促履行案件85件,执行到位28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