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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联系 无事不扰 有求必应 宁夏出台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
2025-10-17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10-17

  10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谁来派”“干什么”“如何管”等方面规范全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既懂党建又懂业务的复合型队伍。

  《办法》明确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推动改革发展、团结凝聚群众等5个方面的工作职责,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秉持“紧密联系、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当好党建工作的指导员、惠企政策的宣传员、纾困助企的服务员,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好宣传落实党的政策、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凝聚服务职工群众的积极作用。

  “对非公有制企业重点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涉企服务部门选派;对自治区级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从机关处室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中选派;对重点楼宇、商圈市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选派。”自治区党委社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组团管理机制,鼓励各地依托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或商务楼宇等现有资源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为党建工作指导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此外,《办法》还明晰了各级党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和派出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了联系服务、反馈汇报、教育培训、纪律约束4项日常管理制度,压实管理责任。既注重日常管理,又突出严考实评,由派出单位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办法》要求,相关部门要从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关心支持党建工作指导员,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积极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关心支持党建指导员工作的良好氛围。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