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提示音响起,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打开手机,看到工资到账5000元,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回想3个月前,孙某刚到贺兰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时,因没有一技之长且年龄较大,他一度没有工作赋闲在家,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都存在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对接辖区企业,帮助孙某找到了稳定工作。如今,轰鸣的机器运转声、干净整洁的工服,都是孙某顺利回归社会的“底气”。
将教育帮扶摆在与监督管理同样重要的位置,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精准施策……2020年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启新篇章,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之路。
“管得住”上有力度
“这次训练让我明白,守规矩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社区矫正对象马某说。近日,银川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兴庆区司法局,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开展了一场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列队进入管理区,通过实地参观戒毒人员生活区、康复区、食堂等场所,直观感受高墙内“行为受约束、时间被管控、自由被限制”的严格管理方式;开展队列训练,民警严抠动作细节,重点纠正散漫习气,培养“令行禁止”的纪律观念……这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心灵洗礼,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加敬畏法律、珍惜自由,增强了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不仅“育其人”,还要“正其本”,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锚定高分亮出答卷。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区市县乡四级政府依法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272个,实现社区矫正委员会四级全覆盖。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全区27个市县全部成立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社区矫正队伍培养机制,配齐配强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为基层司法所增加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采取“所(监)地结对共建”的办法,组织全区监狱、戒毒所与27个市县社区矫正机构“结对帮教”。先后选派十一批共576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区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警察派驻实现全覆盖。5个地级市司法局在7所监狱设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入监“沉浸式”警示教育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全域化。
“帮得到”上显温度
“曾经很想作出改变,但不知道怎么去改变,内心很煎熬。通过这次帮助,我明白了该如何调整心理状态,如何缓解负面情绪。”吴忠市利通区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在丧偶的沉重打击下,还要照顾年迈的父亲和精神残疾的哥哥,前所未有的生活困境让他一度想铤而走险。
近日,经过吴忠市“黄丝带”帮教对其开展“法治讲座+心理疏导+临时救助”后,马某某主动接受矫正,积极融入社会,用实际行动为自己和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
严慈相济,宽严有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正常生活,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近年来,我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用心用情为社区矫正对象铺设“心的归途”。
全面推行国学教育、法治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疏导“5+1”教育矫正模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评估,对未成年人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线上+线下”心理疏导,“一对一”心理矫治和干预实现全覆盖。组织“菜单式”公益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工作、特长等实际,自主选择参与劳动教育和新生激励教育。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的方式,培育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健康、就业培训等服务。深入推进“黄丝带”帮教工作,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民盟组织建立“黄丝带帮扶”协作机制,推动建成“黄丝带”帮教基地12个。
“矫得好”上有精度
构建社区矫正治理新格局,让社区矫正释放更大法治效能,有哪些探索实践?取得了哪些成效?“组织领导有力、规章制度完备、部门分工明确、经费保障到位、科技作用明显、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现代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呈现出监督管理有实效、教育帮扶有收效的工作局面”——我区全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答卷“跃然纸上”。
制定《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制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构建起“细则+制度+流程+文书”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建立《宁夏矫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法和程序。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视频巡查。
全面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建成县级“智慧矫正中心”22个,建成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基地74个、就业基地44个、公益活动基地124个。将“智慧矫正”纳入数字政府建设,我区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五级贯通”,实现“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工作新格局。推进专门机关之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实现社区矫正信息互联互通。
依托“互联网+网格”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社工+”“社区门诊”等基层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引导村(居)委员会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