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你今年17岁,人生路很漫长,希望你认真悔过,在今后的生活中用法律约束自己……”5月23日9时,随着由平罗县第四中学学生主演的模拟法庭微情景短剧《困局》进入尾声,由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基金会主办,平罗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宁夏法治报社承办的“宁夏青少年法治援助行动我是宣传员(小记者)”第二场活动在平罗县第四中学正式启幕。宁夏法治报社对活动进行全程直播。
“法治不是遥远的‘剧本’,而是每一天的真实生活。希望大家学法辨是非、用法护权益,让敬畏规则、尊重秩序成为成长的底色。”“真正的‘酷’,不是漠视规则,而是在尊重他人、敬畏法律中展现担当。”“愿你们在法治的陪伴下,成长为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新时代好少年。”活动现场,一句句温暖有力的“法治寄语”,赢得现场百余名学生的热烈掌声。
法治公开课上,平罗县第三中学的同学们现场模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庭审,稚嫩的声音铿锵地传达出法律的威严;平罗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佳俊结合真实案例,向现场学生及线上网友讲述了校园霸凌、帮信罪等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危害,解答了同学们“被霸凌了怎么办”“正当防卫的边界在哪”等问题。
相比上午的严肃,下午的活动显得十分轻松。
小记者写作素养培训课上,年龄最小的平罗五小五(1)班的杨绽连续抛出的几个采访问题,差点让年龄最大的平罗中学高二(6)班的顾博甲招架不住。
绘画技巧培训课上,平罗五中八(12)班的张梓轩,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旁边画下紧握的拳头,“保护”着画面右下角被霸凌的小男孩;平罗七中八(2)班的李佳瑞绘出了连绵的青山,希望法律如山一样保护未成年人。
“16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是写在义务教育法中的规定。”“国歌不能随便放,国歌法规定了国歌的使用范围。”法律知识一问一答互动课上,同学们对于法律的熟悉程度令人称赞。
接下来,宁夏青少年法治援助行动“我是法治宣传员(小记者)”活动还将带着满满的“法治干货”,在青铜峡市、沙坡头区、海原县举办,为当地青少年播下法治种子、筑起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