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初执着信访维权到最终选择依法解纷,一次亲身经历让当事人马某的思想发生了根本转变。“以前觉得‘闹’才能解决问题,现在明白依法办事是正道。”马某签署调解协议时感慨道。
2024年3月,宁夏某公司泵站不慎将污水排放至马某种植的树林中,造成部分树木损坏。马某与该公司协商损失赔偿,但该公司表示双方因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无法协商。随后马某到政府相关部门信访,贺兰县南梁台子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南梁台子管委会信访办转办后,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立即到现场勘查取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
调解人员就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利弊关系分析,并对双方进行心理疏导,利用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调整调解策略。通过分开说理、逐个谈话,双方的对立情绪慢慢缓和下来,调解人员明确双方各自责任,逐渐缩小诉求差距,最终将此次信访纠纷化解,马某获得5000元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从“信访”到“信法”,这一转变的背后是基层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也是我区打造访调对接样本,助推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生动实践。
2024年9月,自治区司法厅联合自治区信访局印发意见,推进我区访调对接工作走深走实,提升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33个,配备信访事项专职人民调解员336人,吸收相关行业、领域的各类专业人员151人担任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意见印发以来,各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参与化解信访纠纷546件。
数字的背后,是自治区司法厅紧锣密鼓施行的一系列举措。
整合现有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对突出的矛盾纠纷问题逐一研判分析,科学有效预防。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研判,了解成因,把握规律,发挥“法律明白人”、楼栋长、志愿者活跃在基层一线,熟悉乡土民情的优势,把信访事项的排查作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信访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第一时间履行、第一时间化解。
注重把牢矛盾纠纷事项处理初始受理关,通过“精准分类+依法受理”,着力破解“信访不信法”的难题。指导各地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深化访调对接,切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构建组织有机贯通、机制相互衔接、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运行体系。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访事项调解工作程序、信访事项工作流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等,各级信访事项调委会实现依法依规开展人民调解“导引图”全覆盖,以精准分类指引让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
依托区、市、县、乡四级访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构建信访事项矛盾纠纷依法办理“四级调处责任闭环”,把人民调解贯穿信访事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过程。深化“网格+调解”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模式,全方位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信访矛盾及信访部门请求协助调处的信访事项,及时依法调处化解,坚决防止信访矛盾激化升级。
建立多元联动、排查预警、专业协同、保障运行机制,确保机制运转顺畅。对符合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移送到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委会引导双方积极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问题。对排查发现不适合调解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及时化解。
推动各地落实矛盾纠纷定期研判机制,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发展趋势等情况,加强重大事项报告,对有可能激化、酿成较重后果或跨乡镇、部门以及久调不结的矛盾纠纷及时向当地综治中心汇报,做到迅速反应、立即行动。加大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与治保、综治、维稳、妇联等力量的联动对接力度,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息诉罢访工作,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