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吴忠市司法局与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全区首家市级“检调对接”调解室,并印发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发挥调解在促进刑事和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检调对接机制的适用范围为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可以适用调解机制的信访案件和其他案件。在适用检调对接机制时,遵循自愿、合法、保密原则以及注重效果原则。
“调解工作室的成功设立,畅通了检察官与调解员之间双向联络的通道,为调解员了解矛盾情况、交流案件信息以及开展调解工作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吴忠市司法局负责人说,两部门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三调联动”优势,深化“检察和解+人民调解”办案新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诉源治理,为检察机关提供专业化调解支持,同时借助检察监督提升调解协议权威性,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