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10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国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静榜上有名。
自治区高院作为宁夏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与其他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宁夏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具体工作由刑事审判第二庭负责。接到任务后,刑事审判第二庭与其他成员单位负责部门快速启动联动机制,从组织领导、线索移送、案情联动、宣传发动等多维度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洗钱罪宣判数量较2021年大幅度增长。2022年上半年,宁夏成为全国洗钱罪与七类上游犯罪“起诉比”超过3%的8个省区之一,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起诉比”持续优化,为推动宁夏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王静经常主审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多次参审洗钱犯罪案件,积极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在维护经济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履行司法职责,依法审结多起洗钱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案过程中,王静主动配合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查工作,并将“追缴赃款、挽回损失”作为重点,贯穿案件审理、处理的全过程。强化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准确甄别、审查、认定涉案财产,做到应追尽追、应赔尽赔,坚决防止犯罪分子隐匿、抽逃、转移财产,将涉案财物的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清退等工作进行好,尽可能地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