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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6-06-24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6-24

  全国人大常委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组6月22日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丁仲礼、何维、洛桑江村出席。

  在听取有关汇报和意见建议后,王东明指出,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开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现实针对性,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全面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树牢法治观念,一体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相关生态环保法律实施,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改进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实效,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颁布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特定区域生态保护的法律,确立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基本原则,系统构建起相关的生态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为全面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依法加强生态保护,保障生态安全,促进青藏高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美丽中国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启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

  记者从全体会议上获悉,7月至8月,执法检查组将赴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5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各检查小组赴地方工作时,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执法检查中,将重点检查8方面内容:法律宣传普及和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情况;协调机制建立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生态安全布局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生态风险防控情况;保障与监督情况;法律实施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意见和建议。


【编辑】:赵怡舒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