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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 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公平清偿
2026-05-24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5-24

  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聚焦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兼顾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难题,覆盖遗产管理人的确定程序、虚假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酌情分得遗产的认定、遗产管理方式的探索、遗产管理费用的清偿等。

  据介绍,民法典继承编在原继承法基础上,对遗产处理的程序和规则作出3项重大制度完善,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系统规定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法定职责、权利义务与民事责任,填补遗产管理规则空白,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公平清偿;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完善无人继承遗产归属制度,明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并用于公益事业。

  典型案例体现了最大程度尊重被继承人的生前意愿。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中明确了遗嘱执行人的,遗嘱执行人依法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

  典型案例体现了坚决遏制“假放弃真逃债”行为。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同时占有、处分遗产,利用遗产管理人制度逃避依法应负的债务清偿责任。

  典型案例提及,自愿帮扶较多者可以分得适当遗产。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依法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典型案例提及,对下落不明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可以提存。继承人下落不明,可以参照“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形,申请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下落不明继承人应继承份额可以交由公证处通过提存方式代管。

  典型案例中,遗产管理费用优先受偿。遗产管理人清理、保管、评估、拍卖、诉讼等履职费用,系为全体利害关系人共同利益产生的共益债务,在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的前提下,可从遗产处置价款中优先支付。

  据悉,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落地实施,既有效破解遗产无人处置、价值无法发挥的困境,防范遗产遭受毁损、灭失等风险,又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遗产管理人制度不断完善,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裁判规则,提升审判质效,以高质量民生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怡舒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