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印发《关于科学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近视防控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保护儿童远视储备量。
《通知》指出,要分年龄段综合施策。0至3岁幼儿禁用视屏类电子产品,不过多近距离用眼。3至6岁学龄前儿童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视屏类电子产品,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小学制定并实施与学生身体发展相适应的体育锻炼计划,保障学生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避免用眼过度提前消耗远视储备量。
《通知》要求,要加强眼健康检查。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屈光筛查,监测儿童远视储备量。小学落实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开展小学生视力和远视储备量监测,尽早发现近视隐患。
在精准实施预警管理方面,《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加强儿童眼健康检查结果评估,对远视储备量消耗过早过快的儿童,及时指导家长和儿童改变不良用眼习惯,预防近视发生。
《通知》要求,要推动家校协同防控、深化专业科普宣教,提升校医从事近视防控工作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