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卫市司法局、中卫市律协就进一步推进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讨,提高使用率和应用效果,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精准、便捷、高效的指引和服务。
当日,中卫中院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精神,强调了示范文本在提升诉讼效率及明确案件关键要素中的重要作用。通报了年初以来中卫两级法院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深入分析了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措施。中卫市律协介绍了律师行业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情况。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完善文书使用指导服务、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加强律师实务培训、深化社会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并达成共识,表示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加强沟通协作,联动推广示范文本应用、深化多元解纷、强化先行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自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以来,中卫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开展示范文本应用实务培训,在诉讼服务中心摆放提供示范文本样本、制作张贴电子文本二维码,选派专人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的讲解指引,指导帮助当事人填写示范文本,对自行填写存在困难的提供帮填服务,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300余份,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工作质效。
下一步,中卫中院将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图文示范与现场指导结合等方式做好“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推广应用工作,让示范文本在司法实践中充分释放效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