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对今后做生意贷款和坐飞机都有影响,我马上支付所欠人工工资,麻烦法官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删除。”中卫某餐厅老板张先生说道。
2023年7月,张某到一家餐厅打工,并与餐厅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张某家离餐厅较远,往往深夜才回家,于是打算辞职不干,便向老板赵某提出离职要求,赵某以餐厅缺人为由,拒绝了张某的离职请求。今年春节过后,张某再没去餐厅上班,老板赵某以张某无故不上班为由扣留其1月工资3200元,张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多次联系无果后,中宁县法院将赵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冻结了赵某的银行账户。赵某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银行账户也被冻结后,主动向法院交来全部执行案款。最终,张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
近日,中宁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2019年,王某受雇于张某从事旧房翻新工作,两人事先约好工资为每天230元,按月结算工资。完成旧房翻新工作后,王某多次向张某催要工资,但张某一直推拖拒付。孩子正上学、老人生病花销较大,无奈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其追回血汗钱。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王某愤愤地说道:“他不讲诚信,说好的支付我干活的钱,但是每次都说缓几天就给,一直推诿……”张某则说:“就那几个钱,又不是不给你,你非要起诉,我现在有钱都不给你……”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深入浅出向张某讲解案件当中的利害关系,并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向其说明王某家里的实际困难。张某听完调解员一番说理后,情绪慢慢平复,意识到自己的不妥,当庭向王某支付了全额工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中宁县法院加大“终本清仓”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其他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中宁县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三优先”原则,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
中宁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琦表示,劳动报酬是人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中宁县法院始终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涉及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及氛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