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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中院高效执行到位2200万元
2024-04-0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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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努力,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执行款。”3月27日,申请执行人宁夏某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一面印有“情系企业办实事 秉公执法扬正气”字样的锦旗送到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宁夏某建筑有限公司与中卫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中卫中院依法判决中卫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宁夏某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2000万余元。因被执行人中卫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宁夏某建筑有限公司向中卫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中卫中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系多年合作伙伴,双方涉及工程项目较多,之间账务往来复杂,在沙坡头区法院尚有执行案件,双方互负债权债务,需全部算清后才能准确履行。

  为了尽快执结案件,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中院执行法官经过分析研究,多次找到申请执行公司负责人,耐心细致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十几次不间断沟通,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在一起,执行法官化身“会计”一笔一笔“算账”,最终,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执行人支付工程款2200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