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会,各河湖检察长参会,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的格局。
会上,沙坡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美玉就如何落实好“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进行深入讲解,并通报了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切实增强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定期联络河湖长、警长,确保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握紧抓手、突出重点,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并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下一步,沙坡头区检察院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助推沙坡头区河湖管理保护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