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兴仁法庭运用“一庭两所一中心”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调处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吴某因产业发展需要向贾某承包土地种植枸杞,双方签署承包协议。一年后,贾某萌发自己种植枸杞的想法,遂向吴某提出解除协议,不再出租土地。吴某认为,贾某提前解除承包协议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来到兴仁法庭申请诉前调解。
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兴仁法庭在了解具体情况后,主动邀约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进行意见交流。调解当天,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争议双方的诉求和处理意见,深入浅出地开展释法析理,提出多种调解方案。最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