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宁县检察院对一起民事申请监督案组织召开简易公开听证,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贴近了与人民群众释法析理的距离。
申请人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双方当事人经法院主持签订调解协议且调解书已生效,后申请人以调解协议违背其真实意愿为由申请再审。法院审理认为,申请人的再审理由不能成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申请人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申诉材料申请监督,后分流至中宁县检察院办理。该院初步审查认为,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正确,且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已超过法定期间,不符合受理条件,但并未以此理由简单予以答复,而是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交至民事检察部门审查。民事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监督理由缺乏证据支持,决定不予支持监督申请。为了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员把理析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院控申部门联合民事检察部门,并邀请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对该案采取简易公开听证方式向申请人公开答复。
公开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申请监督理由,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介绍审查认定案件情况及处理意见,听证员在认真听取各方观点、针对性提问后认为,申请人在再审中未提交证据证明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检察机关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正确,同时耐心向申请人融情释法,并提出其他救济方式。申请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