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我从甘肃到宁夏跑了4年多,历经三级法院5次诉讼,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感谢检察官费心给我们双方做思想工作,现在我们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近日,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当事人白某某激动地向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5年3月,吴忠市检察院受理了白某某申请监督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白某某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于2019年口头委托姚某某购买3辆混凝土罐车用于工地施工,并先后向其转账67万元。姚某某按照白某某的要求购入车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实际管理车辆。2020年,双方在电话中协商罐车的处置问题,后姚某某陆续将车辆出售。之后,双方因案涉车辆的买卖价款协商不一致产生纠纷,白某某将姚某某起诉至辖区法院。围绕该案到底是委托合同纠纷还是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前后作出不同的判决。白某某、姚某某为该案多次诉讼,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第五次到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白某某到吴忠市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承办检察官通过细心审案核查证据,发现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售车沟通时仅有通话录音。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双方隔阂。
“车辆经过司法鉴定,价值30多万元,姚某某已经向你返还12万元,法院判决他再给你返还18.8万元。你证据不足再折腾也是费时费力,还不如及时止损,继续忙活你的事业,我们做工作看他能否给你补偿一些。”“从你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看出,白某某对你特别信任。卖车价与当初你俩电话商定的差价太大,没有做好及时沟通,这个你有责任。作为他多年的朋友,你应该大度一些。”承办检察官通过背靠背调解,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姚某某承诺在法院判决返还18.8万元的基础上给予白某某补偿,分期向其支付23万元。随后,承办检察官引导双方当事人到基层法院执行局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支付款项的义务。
吴忠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办案中不断强化对案件证据的全面审查和对诉讼过程的系统梳理,认真调阅卷宗材料,深入调查核实,通过反复耐心沟通,用真诚释法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用检察智慧守护公平正义。吴忠市两级检察院充分运用民事检察和解,近3年已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1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