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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法援中心一年多办理案件132件
2024-04-16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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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感谢你们为我的事跑了这么远,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家住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小泉村的马某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说道。近日,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将暖心服务送到了群众家中。

  马某原在红寺堡区一家汽修店担任学徒,因外出修车期间驾驶人操作不当车辆侧翻,造成乘车人马某重伤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自受伤以来,马某家中已累计承担其住院治疗费和医药费17.5万余元,给他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某向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然而,家中共同生活的家属只有其父亲,且随着病情逐渐加重,马某需要全天陪护。考虑到马某因病重行动不便的实际困难,该中心本着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理念,遂指派资历深厚、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为其代理,并联合援助律师一同上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来到马某家中后,工作人员与指派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仔细查看、收集与案件相关的票据材料,用通俗的语言向当事人马某分析案情,耐心解答涉及案件的法律问题,现场协助办理授权委托并代写民事起诉状等文书。工作人员向马某表示,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用电话、微信等合适的方式向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是红寺堡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和“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目标,深化便民举措,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的充分体现,彰显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温度。

  2023年以来,红寺堡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办理援助案件132件,其中刑事案件38件、民事案件32件,代写法律文书62件,目前已办结88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86人次,努力做到用援助增添法律暖色,用真心打造民心工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