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同心县检察院办理的22件38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中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5.114万元。
该院要求检察官在案件办理中将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实质把握的重要因素,把追赃挽损情况作为办理效果评估的核心要素,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促使犯罪嫌疑人在诉前退缴赃款,以便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打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的“最后一公里”。检察官在办理马某某等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时,主动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沟通,从法理、情理、犯罪成本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做到了让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听得懂,听得进”,7名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