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红寺堡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多名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29名农民工的烦“薪”事得以解决。工人们表示:“没想到一分钱没花,不用开庭,我们就拿到了法院的司法确认书,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真的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据了解,杨某承包了位于红寺堡区的一处蔬菜大棚,雇用尹某等29名农民工从事除草、采摘等劳务。劳务结束后,杨某向尹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下剩15万余元劳务费未付。尹某等人多次找杨某索要无果,诉至红寺堡区法院。
红寺堡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这29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双方对劳务费数额及事实均无异议,且标的额较小,符合诉前调解条件,遂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中心进行化解。
调解员耐心接待并记录了尹某等人的诉求并积极与杨某及代理人沟通协商,杨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要求延期支付,但双方对付款时间争议较大。为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也考虑到杨某的实际困难,调解员与双方反复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同意于10月30日前支付29名农民工工资15万余元。为便利各方当事人,红寺堡区法院组织各方当事人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及时予以司法确认。案件办结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宣讲了涉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指出遭遇欠薪时的司法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