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忠市检察院与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共青团吴忠市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十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吴忠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及具体职责,力求实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
《意见》明确,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困难妇女、低保户、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人群为重点救助对象,对其开放“绿色通道”,予以优先救助。对获得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的申请人,检察院应当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常态化回访,及时跟进救助后风险评估与社会效果评估,保障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到申请人困难解决到位,潜在风险发现评估到位。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323件司法救助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84.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