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们村民的事情,吴忠市中级法院法官驱车百里来到我们村,从早晨到日落,苦口婆心地给群众讲法律、做工作,看着法官认真、耐心的样子,我的内心也是温暖的……”6月15日,同心县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村委会主任杨常青说。
5月31日20时许,同心县丁塘镇杨家河湾村村委会办公区的灯依然亮着,吴忠中院法官正在指导几位村民签署调解协议,该村村委会主任杨常青和丁塘派出所副所长马国龙脸上洋溢着笑容,他们和法官一起忙碌了一天,见证了这起诉争8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处理。
借款18万元后举家离村
2011年2月,杨家河湾村村民虎某因做生意需要向同村村民杨某借了18万元,约定用虎某的院落、房屋做抵押。借款到期后,虎某未如约向杨某还款,还锁起院门举家离开了杨家河湾村,至此杳无音信。杨某不断被自己的债权人索债,无奈之下便自行将虎某抵押给其的院落以1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村民马某某,马某某不知道院落并非杨某所有,一家人欢欢喜喜搬入新院落居住,还盖了几间新房,搭起了羊棚、牛棚。
为“争夺”院落和房屋纠纷不断
2015年6月的一天,虎某及家人突然来到马某某居住的院子,告诉马某某院子是虎家的,要求马某某一家立刻搬出去。从此,虎家和马家为了“争夺”院落和房屋纠纷不断,虎某不仅以“物权保护”“确认合同无效”等为由将出售房屋的杨某、居住房屋的马某某起诉到法院,还隔三岔五携家人滞留于争议院落,两家人为此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丁塘派出所也多次接警处警,杨家河湾村数次给当事人做工作,但都无济于事,虎某、杨某、马某某三家的对立情绪越来越大,虎某的妻子还曾在一次冲突中胳膊骨折。
“耐心做群众工作,争取调解处理”
吴忠中院受理该起案件后,主办法官梳理了引发纷争的根源,分析该案还可能引发诸如杨某诉虎某民间借贷纠纷、马某某诉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虎某诉马某某物权保护纠纷等多起诉讼案件,以及虎某、马某某两个家庭的冲突很可能升级为刑事案件等问题,办案法官将情况汇报该院副院长陶夏平,陶夏平叮嘱:“民事纠纷事小,潜在的刑事案件事大,一定要耐心做群众工作,争取调解处理。”
此后的工作中,主办法官通过约三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电话疏导、背对背调解、到群众家中实地调查等方式与当事人推心置腹地交流,分析案件各种处理结果的利与弊,最终,在法官8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丁塘镇派出所、杨家河湾村村干部的大力协助下,虎某、杨某、马某某敞开心扉,互谅互让,在满天星光下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杨某、马某某还现场向虎某履行了调解款项。
虎某认可杨某将房屋出售抵顶偿还18万元债务的行为,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马某某和杨某给虎某补房屋差价14.5万元,现场履行;房屋和院落的一切法定权利属于马某某。
“是你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
“房子真的还给我们家了吗?”村民马某某拿着调解书的手微微颤抖着,他的女儿女婿、儿媳也相继来到村委会办公室,一家人接过调解书头对头聚在一起,一字一句念着调解书的内容。
“从警30多年,我处理的各类纠纷不在少数,可以说这起纠纷算是十分难解决的。当事人之间积怨已久,这么顽固的矛盾在法官的努力下化解了,由此可见法官的敬业和专业,她是真正把老百姓放在心里的法官。”丁塘派出所副所长马国龙说。
6月2日,村民虎某携妻子来到吴忠中院,给办案法官送来了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虎某妻子拉着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她说:“为了房子我告了八九年状,心里积攒了很多怨恨,是你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我们一家人也终于能安安心心生活了。真的太感谢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