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石嘴山 > 正文
平罗法院巧用“第三人购买”执结十余案
2026-03-22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6-03-22

  近日,平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创新运用“第三人购买”模式,成功盘活流拍资产,不仅高效兑现了金融债权,还一并化解了被执行人涉及的另外11起执行案件,为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资产处置难题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某银行申请执行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法对涉案抵押财产进行了两次拍卖及60日变卖程序,但因案涉资产价值较大、市场行情下行等原因,均无人竞买。由于流拍财产价值高于申请执行标的,银行亦不同意以物抵债,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若沿用传统处置模式,不仅银行债权难以兑现,涉案企业及相关多起案件也将长期悬而未决,影响司法效率和资源配置。

  面对困局,法院没有止步于法定程序,而是主动延伸服务,积极对接意向购买人。在拍卖、变卖程序结束后,执行法官广泛征集潜在买家,并组织银行、被执行人与第三人充分协商,最终锁定第三人购买意愿,促成案涉财产以变卖流拍价格成交。该模式既尊重当事人意愿,不损害第三方利益,又突破了传统财产处置程序的局限,真正实现让“沉睡资产”重新流动。资产变现后,银行债权得以顺利实现,涉案公司涉及的另外11起执行案件也全部履行完毕,执行质效显著提升。

  平罗法院巧用“第三人购买”的方式,不仅有效化解了抵押资产流拍后的处置难题,增强了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信心,也避免了财产长期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展现了司法服务大局、护航发展的担当作为。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