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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交警唠嗑式执法“唠”出好习惯
2025-06-30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6-30

  “你们咋在非机动车道上停着聊天呢,也没有戴头盔,多危险!”6月24日9时许,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隆湖大道与六站小学路口,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隆湖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丁红军,对2名驾驶电动车的群众说,“我以前干事故处理工作时,两辆自行车相撞还有丢了性命的,你知道为啥不?因为头部先着地导致颅脑损伤了,你说头盔重要不?”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日常工作中,隆湖大队秩序中队警员多方开展工作,助力群众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当日,民警丁红军的唠嗑式执法吸引了记者的注意。

  “今天你是首次被查处,对你进行警告处罚,但违法信息已经上传了,下次可是要对你罚款20元。回去赶紧买个头盔,还得是3C认证的……”丁红军向2名群众叮嘱着。

  几分钟后,一个小伙子驾驶电动车驶入路口被丁红军拦下,小伙子称出门着急忘了戴头盔。“你这可不是理由,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后,只要骑电动车出门戴头盔是标配,就像我们吃饭、穿衣一样自然而然。”丁红军询问小伙的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后,开出了首次警告的罚单。

  “你咋这么戴头盔呢?”看到一名男子戴着安全帽替代安全头盔,且没有扣上系带,丁红军立即拦停,“你这个安全帽本来就达不到有3C认证标志头盔的安全性能,你还不戴好,有个磕碰就飞出去了。快把带子系上,回去买个有3C认证的头盔。”男子听从建议,立即扣上了安全帽的系带。

  10时许,丁红军和同事来到隆湖公路古香社区附近,继续查处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老师傅,你不能光顾着你的安全,老伴儿的安全也很重要,年纪大了,经不起磕碰,回去赶紧再买一个头盔。”见一对老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仅有驾驶人佩戴头盔,乘坐人员却未佩戴头盔,丁红军赶紧劝导。

  2小时内,丁红军和同事先后劝导10余起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时,群众有情绪,我们尽量讲明道理和法律规定,让群众理解这项工作。”丁红军说。

  事故中队民警仇皓向记者讲起辖区发生的一起肇事逃逸案:“几天前,在隆湖一站中学路口发生一起小货车与两轮电动车碰撞事故,小货车驾驶人驾车逃离现场。当天我们通过监控侦破了案件,幸好电动车驾驶人戴了头盔,只是受了轻微伤。”他认为,正是民警柔性执法的点滴浸润,让隆湖地区群众逐渐养成了文明出行的习惯。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