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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中院办案实现“事心双解”
2024-06-09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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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并促成另一起案件顺利执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张女士与王先生于201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张女士因身患疾病仅能从事简单劳动,收入较低生活困难。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矛盾不断,致使长期分居。2023年5月,王先生起诉离婚,法院未予支持。同年10月,张女士起诉要求王先生支付扶养费,被一审法院判决支付扶养费8000元,但王先生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今年5月,王先生再次起诉离婚,被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由王先生支付张女士经济补助金4万元,王先生提出上诉。石嘴山中院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最终,张女士同意离婚,王先生同意支付4万元经济补助金,并且愿意将扶养费纠纷案中的8000元扶养费一并履行。至此,该案实现“事心双解”。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