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罗县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为干警送来一面印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服务社会”的锦旗。
9月28日,执行局受理申请执行人张某甲与被申请执行人乔某、张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5万元。张某甲在提交立案材料的同时,向执行干警反映了被执行人在贺兰县某村承包了几处鱼塘,并即将到出鱼期的线索。干警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大且临近假期,在此期间被执行人有出售、转移财产的风险,便予以优先执行。在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额的情况下,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的鱼塘,向其告知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抗拒执行的后果,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该案进行协商。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并于近日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