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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检察解救22只野生动物出“牢笼”
2025-10-23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10-23

  10月20日,记者从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联合林草等部门查处一起违法收购、驯养野生动物案件,将2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救出“牢笼”。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守护飞羽·绿翼固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原州区检察院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林草部门共同开展保护鸟类专项行动,深入自然保护区、林区、销售家禽的商铺、花鸟宠物市场、五金商铺、国有林场等重点场所,对违法猎捕、销售野生鸟类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

  近日,工作人员通过实地巡查发现,原州区某小区门口的宠物店有可疑动物。经进一步调查和询问宠物店老板高某某得知,这些动物是其通过网络等销售渠道购买的。经现场甄别,被圈养在鸟笼里的有14只绿颊锥尾鹦鹉、4只太阳锥尾鹦鹉、1只蓝黄金刚鹦鹉、2只八哥、1只渡鸦,等待出售给宠物爱好者。工作人员立即查扣疑似重点保护动物22只,并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

  经林草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查获的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因涉嫌刑事犯罪,该案已由林草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已被送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

  “检察人员深入社区、村组、农贸市场等开展保护鸟类资源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征集违法线索通告、在重点区域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公告、悬挂野生动物保护横幅等形式,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保护鸟类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原州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深化部门协作,织密保护网络,通过持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鸟类保护,合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