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源县人民法院泾河源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男方存在的家庭暴力行为,发出《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在对施暴者起到严肃警示和教育的同时,也为受害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保护路径。
原告丽丽(化名)与被告大强(化名)2022年登记结婚,2023年生育一子。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5年6月15日,因丽丽不让大强看其手机,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大强情绪失控,对丽丽实施殴打行为,致丽丽身体多处淤青损伤。丽丽不堪忍受,向泾河源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泾河源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案件证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经审理查明,男方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考虑到女方的人身安全面临威胁,且男方尚未受到法律的严肃告诫,泾河源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反家庭暴力告知书》。
告知书明确指出,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告知书列举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以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并告知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程序和效力等作出详细说明,告知女方若再次遭受家庭暴力,可采取的救济途径,不要选择沉默和忍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