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们都放假了,但这面锦旗、这份心意不能等。”近日,一名中年男子在西吉县人民法院门口徘徊许久后,将一面叠得整整齐齐的锦旗放在门卫室桌上,并留下一张字条。这是外省当事人闫先生跨越千里的心意。
原告闫某与被告袁某因工作相识。2023年10月11日,袁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闫某借款5000元,承诺3个月内偿还。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闫某多次催要,袁某均推诿不还。无奈之下,闫某诉至西吉县法院。
法官查阅卷宗发现,闫某远在外省,线上审理是首选,但仔细审视证据,仅有转账记录和几段模糊的通话语音,缺乏“借款合意”的明确佐证。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袁某核实,对方却言之凿凿:“那是他付我的演出介绍费,不是借的。”“借款”还是“介绍费”?案情陷入“罗生门”。线上调解无果,法官通知闫某来一趟法庭。
2025年1月18日首次开庭,西吉突遭多年罕见的暴雪,高速公路被积雪封住,狂风肆虐。法官望着窗外,果断拨通闫某的电话:“安全第一,开庭延期。”
1月23日第二次开庭时间到了,原告席却空无一人。按程序,闫某未按时到庭可视为撤诉。当法官拨通闫某的电话,得知他已冒雪驱车近6小时仍在路上时,立即表示:“路上注意安全,我们等你。”
暮色四合,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闫某裹着寒气,脸颊通红地赶到法庭。
庭审中,法官细致梳理双方的微信记录,5000元的性质依旧模糊。陷入僵局之际,法官敏锐地追问:“闫先生,当时转账可有旁人知晓?”闫某眼睛一亮:“有,当时有位朋友在场。”事不宜迟,法官当庭拨通证人的电话,关键证言通过免提回荡在法庭。
在事实与法律的双重压力下,袁某终于承认是借款。
承认只是第一步。法官未急于下判,而是将双方引入调解室,通过“背靠背”倾听难处,“面对面”疏导心结。考虑到袁某的实际困难及旧情,闫某同意其分期还款。
6月20日,履行期满,袁某却再次失信。法官未直接将案件引入执行程序,而是向袁某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告知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影响出行、贷款,甚至子女教育等都可能受限。袁某当日主动将5000元借款如数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