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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中院集中公开宣判一批减刑假释案
2025-06-18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06-18

  “触犯法律受到惩处,必须深刻反思,要以过往的违法犯罪经历为警示,遵法守规,服从管理,积极改造,洗心革面,早日回归社会。”6月12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固原监狱对2025年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对张某某等9人准予减刑,对马某某等5人准予假释。

  本批次14件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围绕服刑人员的服刑表现、认罪悔罪态度、财产刑履行情况、社会危险性评估以及假释后的监管条件等关键要素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刑罚执行机关详细宣读假释建议书,并出示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获得奖励等相关证据材料;出庭检察人员认真审查证据、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专业的检察意见,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监狱内部分罪犯旁听了庭审。

  后经合议庭认真评议,认为张某某、马某某等14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且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财产刑履行情况良好,经评估假释后再犯风险较低,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也出具同意假释并进行监管帮教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上述9名减刑服刑人员和5名假释服刑人员符合法定减刑、假释条件,决定分别予以减刑、假释。

  宣判后,固原中院联合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固原监狱召开减刑、假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兑现大会,对狱内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宣讲、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法治教育,特别是对假释的5名服刑人员进行提醒与叮嘱,要求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假释机会,牢记犯罪教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积极融入社会,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新生活,做一名守法公民,回报社会和家庭。后续法庭还将通过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回访,做实假释案件“后半篇文章”。

  据固原中院办案法官介绍,此次公开开庭审理并集中宣判是固原中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相关意见,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不仅充分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与温度,也为监狱内其他罪犯树立了积极改造的榜样,对激励罪犯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编辑】:赵怡舒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