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为民服务“绿通道”
“年纪大了行动不便,手机也不会用,多亏法庭的工作人员耐心地指导我准备诉讼材料,在了解我的困难后,专门负责给我立案。”8月14日,67岁的王大爷高兴地对西吉县法院将台堡法庭法官说,“这样的诉讼服务太让人暖心了”。
像这样的便民举措,将台堡法庭还有很多。开设“老残妇幼军”特殊群体爱心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指导网上立案、公开微法庭法官接待电话随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扶服务、与律师调解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将台堡法庭还在单南村“微法庭”设立“涉买卖肉牛纠纷治理服务”,与兴隆镇单南村活畜交易市场建立服务保障特色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印发《致单南村活畜交易商人的一封信》,开辟“绿色通道”让涉活畜交易纠纷简易案件驶入“快车道”,减轻企业诉累。今年以来,该法庭对涉活畜交易企业开展“一对一”风险防范服务、“点对点”法律咨询54余次。
织好诉前化解“一张网”
“感谢法庭和调解委员会的尽心调解,租金终于有着落了。”近日,兴隆镇某村46户农民拿到土地流转费高兴地说。
2017年,某种植合作社与兴隆镇某村46户农民分别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约定46户农户将其位于某村400多亩土地经营权出租,租期3年,土地流转费为60元/亩。租赁届满后,合作社未支付农户流转费合作社理事长摆某也杳无音信。无奈,46户农民向将台堡法庭提起诉讼。
经将台堡法庭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当事人只是对付款时间有争议,决定采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处理该系列案。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将台堡法庭向兴隆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出诉前调解委托函,并移交案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调解时,摆某一直无法取得联系,调解工作无法开展。法庭法官及时介入,与调解员多次对合作社展开调查发现,虽摆某不在本地,但与其一起创办合作社的冶某在该村且实际经营合作社。法官与调解员遂向冶某释明其应主动承担起支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的责任,冶某表示合作社目前经营困难,不能即时兑现土地流转费,但可以分期支付。鉴于双方情况,法官遂向双方释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办案模式,既不用交纳诉讼费,又能缓解合作社的付款压力,还能保障农户担心不能申请执行的后顾之忧。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经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从法律、情理、社民合作各方面的释法和沟通,最终,合作社与46户农民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46起案件法庭和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圆满完成。
近年来,将台堡法庭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部门协作联动基层治理大格局,形成矛盾解纷“1234”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探索“法庭+行业协会”纠纷治理模式,联合专业调解力量,共寻矛调“更优解”,合力化解多起纠纷。
筑好诉源治理“最前沿”
“从早熟马铃薯种植开始一直到售卖结束,每个环节都会给我们提供相关司法服务和风险提示,法官的帮助真是太贴心了。”今年6月中旬,马莲乡早熟马铃薯即将全面上市,法官们提前就马铃薯购销、交易注意事项等为农民们进行专业的法律指导。
将台堡法庭坚持案件引导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对涉及土地、农资农药、农产品购销等与辖区农业发展相关的纠纷,通过“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田间等普法活动,引导群众知法理、明是非、防风险。同时,针对各领域纠纷、各特色农产品购销制作、发放法律风险提示书,让群众入脑入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建立涉诉矛盾纠纷“月季年”分析研判制度,总结提炼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向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送矛盾纠纷运行态势、司法建议及信息专报,有效填补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达到“裁判一案、治理一域”的法治效果。
今年以来,将台堡法庭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激活基层解纷效能,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为载体,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基因,立足辖区基层治理特点及执法办案实际,主动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大格局,以人民法庭“小切口” 推动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不断拓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和精度,努力为基层善治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强动能。截至目前,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96件,结案1160件,结案率89.5%,诉前诉中调解599件,调解成功525件,成功率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