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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一”机制 蹚出诉源治理新路子
原州区法院打造多元解纷“原州样本”
2023-12-14    来源:宁夏法治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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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近年来,固原市原州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将调解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的有效抓手,锚定构建“四个一”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在诉源治理实践探索中,闯出了一条能借鉴、可推广、日益完善的特色之路。

  绘好多元解纷“一幅图”

  原州区法院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主动向原州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牵头起草出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方案》,支持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促进发挥部门、行业解纷优势,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

  积极融入固原市基层治理“1+1+3”工作机制,与各乡镇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党员干警共同组成功能型党支部,依托综治中心,以“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的工作模式,下沉司法资源,定时、定点开展巡回审理,提供司法服务和诉讼指导,切实发挥指导人民调解、综合治理、民意沟通、司法调解等工作职责,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发现风险点,介入纠纷隐患,将矛盾消除于未发,化解在基层,在“一庭两所一中心”协作联动下,3000余起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织密矛盾筛查“一张网”

  该院拓展“法院+行业”“专业+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司法局、交警队、妇联、劳动监察、律协等17个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出台9项规章制度,实现由“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力”转变,形成高效止纷的整体合力。

  以打造“法润原州”诉源治理品牌为载体,整合社会资源,不断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共协调搭建28个调解组织,其中形成的“巾帼法援”“道交调委”“银行金融”“物业联调”等一批解纷品牌,三年来共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

  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全市率先创新探索社会化有偿调解对接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有偿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确定固原市仲裁委员会作为首批开展有偿调解的试点机构,创新出“当事人支付低价+专业机构专人调解+法院诉调双向对接”的新模式。

  搭好诉源治理“一座桥”

  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为切入点,强化与辖区乡镇街道社区的衔接与协同,共对接22个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基层治理单位、104名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并定期对网格员、司法联络员进行培训。共通过调解平台分流案件13387件,调解成功10541件,调解成功率78.74%,平均调解时长7.1天。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法庭辖区动态评定21个“无讼村组”,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和发动群众就地化解纠纷568起。分别在彭堡镇姚磨村蔬菜种植基地、三营镇安和村、头营镇蒋和村、黄铎堡镇和润村设立“家门口”法庭工作室,满足群众实现家门口化解纠纷需求。

  加强以案释法助推树德,采取巡回审判等形式积极弘扬正能量,把物业合同、赡养问题、邻里冲突等典型纠纷的庭审搬到街道社区、村头巷尾、田间地头,实现“调一件、结一片”的效果。

  贯穿司法调解“一根线”

  将调解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各环节、司法办案全过程,把“审前和解+诉中引导+诉后沟通”列入法官“必修课”,在判决的同时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衍生案件。

  引进并运行“易判智能调解辅助系统”,对调解案件调解状态的线上流转和实时监控,通过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有效实现了诉前调解的集约化管理。以诉前对接中心为主体,广泛吸纳包括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律师、退休法院干警等成为特邀调解员,截至目前已有14名驻院调解员从事专职诉前调解工作,组成“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的专业型诉前调解队伍,建立接待引导、纠纷定性、先行调解、分流衔接、及时确认的“一条龙”工作机制,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该中心平均每月化解纠纷超过500件,每年化解纠纷总数占一审民事新收案件的62.3%。

  强化“府院联动”,指派行政法官在原州区、泾源县、彭阳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进行及时协助指导,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解决争议的共识,中心运行以来,共化解委派行政纠纷57件,对有起诉苗头的79件行政争议提前进行化解。

  创建“执前和解中心”,让执前和解成为执行案件过滤、分流的重要节点,用“柔性司法”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减少执行成本,缓解双方矛盾,以和解执行方式执结案件217件,早日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

  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今后,原州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把主动服务诉源治理,置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强化多元化解、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解纷理念,为调解方式做“加法”,为矛盾纠纷做“减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编辑】:王锌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