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彭阳县检察院以司法救助工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对农村六类因案致困当事人加大救助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该院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努力实现从“被动办案”到“主动救助”转变,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协调妇联、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人参加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司法救助专项培训,准确理解把握救助重点,进一步拓宽救助案源,提升救助质效。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8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其中救助困难妇女5人,发放救助金3.5万元。